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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February 18, 2008

《论语》中的仁道(三)

(按:本文原于2007年7月30日发表在Life Study Blog,现转载于此)

《论语·学而》原文
1.6 子曰:“弟子入则孝,出则弟,谨而信,泛爱众,而亲仁。行有余力,则以学文。”

译文
孔子说:年轻人在家孝顺父母,出外敬重长者,做事谨慎,说话信实,普遍关怀别人,亲近有仁德的人。认真实践以上所列的德行之余,还要学习文化修养。

朱熹《四书章句集注》注释
谨者,行之有常也。信者,言之有实也。
  解释谨与信。谨,就是行事根据常规、常道,稳重可靠,不会摇摆不定;信,就是言语根据实情、事实,而且言出必行,行则有果。

  以上是朱熹的解释,一般解释谨为严谨、谨慎,但也有解释为寡言少语,如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、王力《古汉语字典》等。如果行事谨慎,言语自然也会寡言少语,两者可相通。

泛,广也。众,谓众人。亲,近也。仁,谓仁者。
  解释泛爱众与亲仁。泛爱众,就是广泛地爱众人。亲仁,就是亲近有仁德的人。

  孔子虽说泛爱众,但他主张的爱是有亲疏之分,就是孟子所谓的“亲亲而仁民,仁民而爱物”(《孟子·尽心上》),这是一种由亲至疏的差等之爱,与墨子所主张的那种“爱无差等”的兼爱是有区别的。

余力,犹言暇日。以,用也。文,谓诗书六艺之文。
  暇:闲暇、空暇。诗:诗经。书:尚书。六艺:礼(礼仪,泛指典章制度)、乐(音乐,泛指艺术修养)、射(射箭,泛指武术修为)、御(驾御马车,泛指操纵交通工具之术)、书(书法,泛指文学修养)、数(数学,泛指数理科学)。

  解释“行有余力,则以学文”,就是在实践孝、悌、谨、信、爱众、亲仁之余还有闲暇之日,就要利用时间学习与实践诗书六艺等文化修养工夫。

  这里再次体现朱熹对修养工夫的重视,他是主张先在修行这方面下工夫,然后在还有闲暇之余学习文化修养。

程子曰:“为弟子之职,力有余则学文,不修其职而先文,非为己之学也。”
  程子:程颐(1033-1107年),字正叔,世称伊川先生,宋洛阳(今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)人。与兄程颢为世人合称二程,程颐为小程,北宋五子之一,程朱学派的开创者。著有《伊川易传》、《颜子所好何学论》,均收入《二程全书》。

  引用程子的话,解释身为年轻人有实践孝、悌、谨、信、爱众、亲仁等职责,努力尽职后还有余力就要学习文化,不做好自己的职责而先学文化,那不是为成长自己而学习的。

尹氏曰:“德行,本也。文艺,末也。穷其本末,知所先后,可以入德矣。”
  尹氏:尹焞(1061-1132年),字彦明,一字德充,宋洛阳(今河南省洛阳市)人。少师事程颐,北宋靖康初召至京师,不欲留,赐号和靖处士。南宋绍兴期间,召为崇政殿说书,历任秘书少监、太常少卿、权礼部侍郎兼侍讲。著有《论语解》十卷、《孟子解》十四卷等。

  引用尹氏的话,解释道德品行是本,文献技艺是末。穷究德行文艺的本末关系,知晓进行德行文艺的先后次序,可以真正进入道德世界了。

洪氏曰:“未有余力而学文,则文灭其质;有余力而不学文,则质胜而野。”
  洪氏:洪兴祖(1090-1155年),字庆善,宋丹阳(今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县)人。北宋政和期间出仕,南渡后历任秘书省正字、太常博士、提点江东刑狱等职,后出知真州、饶州,因触犯秦桧而编管昭州卒。著有《老庄本旨》、《周易通义》、《系辞要旨》、《古文孝经序》、《楚辞补注》、《楚辞考异》等。

  引用洪氏的话,指出没有余力实践德行却去学文化,则所学的会淹灭人的本性;实践德行后有余力却不学文化,则人的本性会占上风而使人粗野不羁。

愚谓力行而不学文,则无以考圣贤之成法,识事理之当然,而所行或出于私意,非但失之于野而已。

  愚:朱熹自称。

  朱熹针对洪氏所说的下半句提出自己的看法。朱熹认为努力实践德行而不学习文化,则没有资源用来考察圣贤之所以能成圣贤的法则,认识事物道理之所以成理的应当如此,因而所实践的德行或许只是出于自己私下思考所得的意思,这就不单只是洪氏所谓的迷失于粗野而已。

程树德《论语集释》注释
雷次宗云:“学生事师虽无服,有父兄之恩,故称弟子也。”云“与幼者言,言孝弟于父兄”者,幼与老对,此幼即弟子之类。孝弟,事父兄之名,是人行之本,故云“言孝弟于父兄”。是弟子为学者之称,又幼者之通称也。

  雷次宗(386-448年),字仲伦,南北朝刘宋豫章南昌(今江西省南昌市)人。师从佛学大师慧远,东林十八贤之一,为一兼通儒佛的学者。撰《豫章记》一书,记载当时豫章郡风俗民情。

  解释弟子有两个意思:一是学生,因为老师对学生有父兄的恩情,所以自称弟子;二是年幼者,是相对于年长者而言。

子罕篇:“出则事公卿,入则事父兄。”而此乃以事父兄分属出入者。孝经云:“事父孝,故忠可移于君。事兄弟,故顺可移于长。”一则就百行之本言之,故云入。一则就推暨者言之,故云出也。

  解释入与出。孝为百行之本,可转移为对君主的忠心,这是内在的本,所以称之为入;悌是对兄长的敬重、和顺,可推出到其他长者,这是外在的用,所以称之为出。

总结

  这章句中的“仁”有以下的意思:

1. “仁”是有仁德、有修养、有内涵、有品格、有性情的人。
2. “仁”是年轻人得到性情开发后要学习成长的对象。
3. 孝、悌、谨、信、爱众、亲仁、学文都是“仁”的表现。

《论语》中的仁道(一)

(按:本文原于2007年6月6日发表在Life Study Blog,现转载于此)

《论语·学而》原文
1.2 有子曰:“其为人也孝弟,而好犯上者,鲜矣;不好犯上,而好作乱者,未之有也。君子务本,本立而道生。孝弟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!”

译文
有子说:做人孝顺父母,敬重兄长,而喜欢冒犯上司的,那是很少有的;不喜欢冒犯上司,而喜欢造反作乱的,那是更不会有的。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上,根本建立起来,人生的大道就由此而生起。孝顺父母,敬重兄长,就是实践仁德的起点啊!

朱熹《四书章句集注》注释
有子,孔子弟子,名若。
  介绍有子,孔子的学生,姓有名若,字子有,春秋末年鲁国(今山东曲阜)人,小孔子33岁。

善事父母为孝,善事兄长为弟。
  善:善于。事:侍奉,服事。长:同辈中的年长者。弟:悌。

  解释孝与悌。关键字是“事”,指孝与悌不是抽象的理论或概念,而是进一步把内在的德性通过恰当的行为呈现出来。用“事”字而不用“行”字是在于“事”有对向性、目的性、具体性、细腻性,是把心思放在对方身上,而“行”只是去做、去动,是把心思放在自己的行为、行动上。

  所以孝就是善于用心侍奉父母,关注他们的生活细节与内心感情,通过相应的行为与行动对待他们。同样的,悌就是善于用心服事兄长,尊敬他们,乐意为他们服务。

犯上,谓干犯在上之人。

  干:干涉,干扰。犯:冒犯。在上:身份比自己高的。

  解释犯上,就是干涉与冒犯身份比自己高的人。

作乱,则为悖逆争斗之事矣。

  悖:违背。逆:逆反。争:争执。斗:打斗。

  解释作乱,就是做一些违背、逆反、争执、打斗的事。

此言人能孝弟,则其心和顺,少好犯上,必不好作乱也。
  和:温和,和谐,不对立。顺:通顺,不冲突。好:屡屡。

  首先要留意“和”与“顺”的不同,“和”是自己内心和谐,纯属个人的修养;而“顺”则要与人通顺,牵涉到人与人之间的相处。

  其次要留意“少好犯上”,而不是“不好犯上”,也就是说和顺之人很少犯上,但在必要时也会犯上的。比如,商汤伐夏桀,周武伐商纣,皆因夏桀、商纣是暴君,所以商汤、周武才会犯上征伐。

  最后,“少好犯上”的人就肯定“不好作乱”了。

务,专力也。本,犹根也。
  专:专心;力:致力;犹:如,好像;根:根本,根据。

  解释君子务本,就是君子专心一致地把力量用在根本上。这就是中国文化的精髓:“本立而道生”(道:道路,引申为方向、目标、理想),就是先看到最重要的地方(本立为先),然后在这最重要的地方下工夫,走出一条康庄大道(而后道生)。

仁者,爱之理,心之德也。
  爱之理:能爱人的道理、根据、义理、本源;心之德:心的德性、本质、性质。

  解释仁与爱、仁与心的关系。仁表现出来的,就是爱,就是无私的付出,就是孝悌。但这并不表示仁等于爱,有时仁会表现出“不爱”。比如,父母对孩子过于溺爱,有时会变成姑息,虽爱但不仁。所以要留意仁与爱的关系,是仁为本,爱为道,如此爱才会恰到好处,才有分寸。仁与心的关系,则是仁为心的性质,这性质可称之为德性。

  这里产生一个问题:朱熹说“仁为本,爱(孝弟)为道”,但原文却说“孝弟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!”,似乎是说“孝弟为本,仁为道”,这不是自相矛盾吗?以下朱熹进一步厘清这个“矛盾”。

为仁,犹曰行仁。
  解释“为仁”应连读,意思是实践“仁”。如此解释,朱熹其实是说“孝弟为本,为仁为道”,与“仁为本,爱(孝弟)为道”是没有矛盾的,因为“仁”是人最核心的本质,而“为仁”是人通过实践把“仁”展现出来,两者是在不同层次而言的。

  两者串联起来,就是“仁是孝悌之本”,而“孝悌是为仁之本”。

与者,疑辞,谦退不敢质言也。
  解释“与”是语助词,带有“不确定”的意思,朱熹认为是有子谦虚,不以肯定的语气说出道理。

言君子凡事专用力于根本,根本既立,则其道自生。
  解释“君子务本,本立而道生”,就是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,当根本建立起来,则其道路自然生起。

若上文所谓孝弟,乃是为仁之本,学者务此,则仁道自此而生也。
  教人应该专心用力在孝悌这个根本,则实践“仁”的道路就从这根本生起。

程子曰:“孝弟,顺德也,故不好犯上,岂复有逆理乱常之事。
  程子:程颐(1033-1107年),字正叔,世称伊川先生,宋洛阳(今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)人。与兄程颢为世人合称二程,程颐为小程,北宋五子之一,程朱学派的开创者。著有《伊川易传》、《颜子所好何学论》,均收入《二程全书》。

  引用程子的话进一步解释孝悌是一种顺从、顺服的德性,所以不会常常冒犯在上位的人,更何况是做出逆反道理、扰乱常规的事。

德有本,本立则其道充大。
  解释德性有一根本,当根本建立起来,则其道路就能扩充壮大了。

孝弟行于家,而后仁爱及于物,所谓亲亲而仁民也。
  解释孝悌是首先实行于父母兄长这层家庭关系上,然后我们进一步把这内心的仁爱推广到与其他人的关系,甚至是与万事万物的关系,这就是孟子所谓的“亲亲而仁民”(《孟子·尽心上》)。

故为仁以孝弟为本。
  所以实践“仁”是从孝悌开始的。要留意这句话是从生命成长的实践论而言,在这里“本”是起点的意思。

论性,则以仁为孝弟之本。”
  从本性来说,则“仁”是孝悌的内在根据。要留意这句话是从哲学分析的本体论而言,在这里“本”是本质的意思。

或问:“孝弟为仁之本,此是由孝弟可以至仁否?”
  这里提出一个问题:既然孝悌是实践“仁”的起点,那么是否可以说我们可以通过孝与悌来达到仁呢?

曰:“非也。谓行仁自孝弟始,孝弟是仁之一事。谓之行仁之本则可,谓是仁之本则不可。
  不是的。当我们说实践“仁”从孝悌开始,那是说孝悌是“仁”的其中一种表现。所以我们可以说孝悌是实践“仁”的起点,但不可以说孝悌是“仁”的本质。

盖仁是性也,孝弟是用也,性中只有个仁、义、礼、智四者而已,曷尝有孝弟来。
  盖:因为。性:本性。用:作用。曷尝:何尝。

  分析“仁”是在本性的层次,而“孝弟”是在作用的层次。程子引用孟子所谓“仁、义、礼、智”四端心(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)是人的本性,而孝悌是基于人的本性而对父母兄长发挥出来的行为表现,也就是说“孝弟”是“仁”的作用。

然仁主于爱,爱莫大于爱亲,故曰孝弟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!”
  然:然而。

  然而,“仁”主要是表现于“爱”,而“爱”最大的表现是在爱亲人。所以我们可以说“孝弟为仁之本”。

总结
  以这章句的内容而言,“仁”有以下的意思:

1. 从生命成长而言,“仁”是生命成长的起点、方向、目的、理想。
2. 从哲学分析而言,“仁”是人作为道德主体的内在根据。
3. 从实际表现而言,“仁”的主要表现是“爱”。


贻德的分享(2007年6月7日)

  朱注的“仁”为“爱之理,心之德”,与文中的“为仁”有所不同。仁为爱之理与心之德,所指的仁是一个最基本的“质”,是人最核心的,之所以为人的主要质。但要展现“仁”(即“为仁”),其基础应该是我们对最亲的人最直接真情的表现——也就是孝悌。所以论语原文是——“孝悌者也,其为仁之本与”。这中间没冲突。

  参照傅佩荣——“孝悌是人类真情的第一部与最直接表现,因而是行仁的出发点……”,不过傅不把“本”与“出发点”当作是对等的。


春辉的回应(2007年6月11日)
  不错,朱注解释“为仁”即“行仁”,也就是你所说的展现“仁”,所以朱熹是说“孝弟为本,为仁为道”,与之前的“仁为本,爱(孝弟)为道”是没有矛盾的。如你所说,“仁”是人最核心的本质,而“为仁”是人通过实践把“仁”展现出来,两者是在不同层次的。

  钱穆《论语新解》并不采取把“为仁”训为“行仁”的说法,而是指出“仁”有不同层次,“有指心言,有指道言,有指德言”。钱把这句话解释为“孝悌是仁道的根本”,这仁道就是人群相处之道。

  傅佩荣《论语》也不采取“为仁”即“行仁”的说法,而是采取“仁”与“人”相通,“为仁”即“为人”的说法。李泽厚《论语今读》也是采取“仁”与“人”相通的说法,而且还采取此说法继承原文首句“其为人也孝弟”。南怀瑾《论语别裁》干脆直接引原文为“孝弟也者,其为人之本与!”。傅、李、南皆把这句话解释为“孝悌是人的根本”。

  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认为“仁”与“人”相通的说法,不能和“本立而道生”相呼应。杨把这句话解释为“孝悌是仁的基础”,把仁当成最高道德的名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