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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March 1, 2013

「修身」的要诀

(傅佩荣教授的博客上,发表了这篇《修身的要诀》,分析《大学》八条目之第五条“修身”,特此转载)

  在《大学》的「八条目」中,「修身」位居第五,前面四项是「格物、致知、诚意、正心」,很明显都是个人学习有得及内在修为的部分。到了修身,其意为「修养言行」,就必须表现于外在,不仅与人相接,还会产生正面反面各种评价与效应。所以接着出现的是「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」。

  在《大学》第三章说:「自天子以至于庶人,壹是皆以修身为本。」意即:天下所有的人同样都是以修养言行做为人生的根本。根本若是出了问题,则不仅无法达成人生目标,也不可能善度个人的一生,只会留下或大或小的困难、遗憾与灾难。那么,修身的要诀何在?

  《大学》在「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」这一章,提醒我们避开个人情感可能造成的偏颇心态。人们对于自己「亲爱、贱恶、畏敬、哀矜、敖惰」的人,在言行上就会表现偏颇。这似乎是普遍的现象,我们在面对自己「亲近爱慕的人、鄙视讨厌的人、畏惧尊敬的人、同情怜悯的人、轻忽怠慢的人」之时,能够保持平等心而一视同仁吗?

  孔子说:「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。」(《论语•里仁》)只有行仁者能够做到:喜爱好人而厌恶坏人。一般人的作为是:喜爱亲友而厌恶仇敌,很难客观考虑一人本身在某种言行上的好或坏。世间谁是孔子口中的仁者?少之又少。

  《大学》在此章接着说:「故好而知其恶,恶而知其美者,天下鲜矣!」亦即,天下很少人可以做到:喜爱一个人同时知道他的缺点,厌恶一个人同时知道他的优点。光是这句话就足以做为我们修身的标竿了。

  怎么具体修练呢?一方面,要「约」,如孔子所说的「以约失之者,鲜矣!」(《论语•里仁》)。只要能够自我约束,就很少会犯错了。这个「约」字主要针对个人的欲望,正如孔子提示颜渊的具体做法:「非礼勿视,非礼勿听,非礼勿言,非礼勿动。」(《论语•颜渊》)「礼」是一个社会的共同规范,也是我们在「格物、致知」阶段所学会的。而「诚意、正心」的阶段表现在何处呢?以孔子为例,在于他的「子绝四:毋意、毋必、毋固、毋我。」(《论语•子罕》),「子不语」(《论语•述而》),以及他的忧虑(《论语•述而》)。换言之,孔子的「约」做得相当澈底。能够这么做,就不会受到个人的情绪与欲望所左右了。

  另一方面,还要努力做到「无私」。保持无私的心态,才符合孔子心目中的「君子」,如「君子不以言举人,不以人废言」(《论语•卫灵公》),「君子和而不同」(《论语•子路》),「君子周而不比」(《论语•为政》)等。颜渊的志向是「愿无伐善,无施劳」(《论语•公冶长》),既不夸耀自己的优点,也不推给别人劳苦的事情;如此一来一往的结果即是无私,也可称得上「君子」之名了。

  做到无私这一步,才有可能继续朝着孔子的志向前进,就是「老者安之,朋友信之,少者怀之」(《论语•公冶长》),要以个人的力量造福天下人,这不是止于至善吗?因此,由修身进而谈「齐家」以及后续的成果就顺理成章了。

  《大学》在此章最后引述一句谚语:「人莫知其子之恶,莫知其苗之硕。」可谓画龙点睛,由「修身」推及「齐家」了。

Wednesday, February 27, 2008

《论语》中的仁道(十一)

(按:本文原于2007年10月23日发表在Life Study Blog,现转载于此)

《论语·里仁》原文
4.7 子曰:“人之过也,各于其党。观过,斯知仁矣。”

译文
孔子说:人犯的过失,各有其不同的类型。懂得观察人的过失,就是懂得仁道了。

朱熹《四书章句集注》注释
党,类也。
  解释党,指类别、类型。

程子曰:“人之过也,各于其类。君子常失于厚,小人常失于薄;君子过于爱,小人过于忍。”

  程子:程颐(1033-1107年),字正叔,世称伊川先生,宋洛阳(今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)人。与兄程颢为世人合称二程,程颐为小程,北宋五子之一,程朱学派的开创者。著有《伊川易传》、《颜子所好何学论》,均收入《二程全书》。

  引用程子的话,解释人犯的过失,各有其不同的类型。君子时常犯过失于厚实,小人时常犯过失于薄情;君子过分溺爱放纵,小人过分忍辱待发。

尹氏曰:“于此观之,则人之仁不仁可知矣。”
  尹氏:尹焞(1061-1132年),字彦明,一字德充,宋洛阳(今河南省洛阳市)人。少师事程颐,北宋靖康初召至京师,不欲留,赐号和靖处士。南宋绍兴期间,召为崇政殿说书,历任秘书少监、太常少卿、权礼部侍郎兼侍讲。著有《论语解》十卷、《孟子解》十四卷等。

  引用尹氏的话,解释从人所犯的过失中观察,则可以知道这个人是仁或是不仁。

吴氏曰:“后汉吴祐谓:‘掾以亲故,受污辱之名,所谓观过知仁’是也。”
  吴氏:吴棫(1100-1154年),字才老,宋建安(今福建建瓯)人,音韵训诂学家。北宋宣和进士,官泉州通判。著有《韵补》、《诗补音》、《学字补韵》、《楚词释音》等。

  吴祐:字季英,东汉陈留长垣(今河南长垣县)人。掾:古代对官府中辅佐官吏的通称。

  吴氏引用典故说明“观过知仁”,这典故出自范晔《后汉书·卷六十四·吴延史卢赵列传第五十四》,相关原文如下:

  啬夫孙性私贼民钱,市衣以进其父,父得而怒曰:“有君如是,何忍欺之!”促归伏罪。性惭惧,诣阁持衣自首。祐屏左右问其故,性具谈父言。祐曰:“掾以亲故,受污秽之名,所谓‘观过斯知人矣’。”使归谢其父,还以衣遗之。

  这故事讲一个叫孙性的人私下骗取金钱,买衣服给他父亲,父亲得知而发怒说:“有吴祐这样的好官,你为何还忍心欺诈他人!”于是催促他去承认罪状。孙性感到惭愧恐惧,拿了衣服来到吴祐官府自首。吴祐撤退左右问他缘故,孙性具情述说父亲的话。吴祐说:“你因为孝敬父亲的缘故,承受污秽的名声,这就是所谓的‘观察其过失而知道其人了’。”吴祐叫孙性回去向他的父亲谢罪,还把衣服遗弃了。

愚按:此亦但言人虽有过,犹可即此而知其厚薄,非谓必俟其有过,而后贤否可知也。
  愚:朱熹自称。俟:等待。

  朱熹认为,这也只是说人虽然有过失,还可以从过失中知道他的仁德厚薄,并非说必须等待他有过失,然后可以知道他是否贤良。

程树德《论语集释》注释
松阳讲义:学者读这章书,要知修己与观人不同。若论修己,则过是不可一毫有的。若有一毫过当处,虽出于慈祥恺恻,然非中正之道,亦是吾见识未到处,是吾检点未到处,皆是学问病痛,必须如芒刺在背,负罪引慝,省察克治,必去之而后已。所以夫子平日说“过则勿惮改”,说“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”,而于欲寡其过之伯玉、不贰过之颜子,则叹赏之,何尝肯教人自恕?若论观人,则不如此。瑕瑜自不相掩,虽视以观由察安,考之之法极严,而待之之心甚恕。其党未分之前,可以过决之。其党既分之后,可以过谅之。若只论其过不过,不论其仁不仁,使君子与小人同弃,此非圣贤观人之道也。

  松阳讲义:清陆陇其著作。陆陇其(1630—1693年),初名龙其,后改陇其,字稼书,清浙江平湖人。清康熙九年(1670年)进士,历官嘉定(今属上海)、灵寿(今属河北)知县及四川道试监察御史,为官清正廉洁,多有政绩。清雍正二年(1724年)从祀文庙,谥清献。著有《问学录》、《读朱随笔》、《松阳钞存》、《松阳讲义》、《三鱼堂文集》等,后人将其著作汇集编为《陆子全书》。

  陆陇其认为修己以严,观人以恕。因此对待自己的过失,要严加省察克制,改过迁善;然而对待他人的过失,虽然也要严加省察,分辨其过失的类型,但是却要体谅宽恕他。如果只是论定他人的过失,而不论他人的仁德,那就会把君子和小人等同摒弃,这不是圣贤观察人的道理。

总结
  这章句中的“仁”有以下的意思:

1. “仁”是人能够观察他人的过失从而知道其仁德的内涵。


治乐的分享(2007年10月24日)
  “有君如是,何忍欺之!”解释为“有你这种人,为何忍心欺诈他人!”似乎不太正确,因为父亲不会称呼儿子为“君”的。观范晔《后汉书·卷六十四·吴延史卢赵列传第五十四》上文:

  “祐政唯仁简,以身率物。民有争诉者,辄闭閤自责,然后断其讼,以道譬之。或身到闾里,重相和解。自是之后,争隙省息,吏人怀而不欺。”

  这里的“君”指的应该是吴祐。

  另外“归谢其父”的谢应该解释为“谢罪”比较正确。


春辉的回应(2007年10月25日)
  治乐所引的上文,描述了吴祐执政的宅心仁厚,化繁为简,重教化和解,轻诉讼争端,因此甚得民心。紧接着这一段文字之后,就描述了孙性“市衣以进其父”一事,显示了吴祐执政的风格。仔细推敲,“有君如是,何忍欺之!”的“君”字,的确应该是对吴祐的尊称。

  仔细揣摩吴祐重教化之心,“使归谢其父,还以衣遗之”的“谢”字,的确应该是“谢罪”,而不是“致谢”。以此引申,不义之物不可取,“遗”字则应该是“遗弃”,而不是“遗留”。

  以上的释义,都在正文修改了。


美萍的分享(2007年11月2日)
  唐君毅先生在《人生之体验》的“说人间之善”写道:恶人之以恶为对的,所以他为恶了。他误以恶为善,所以他为恶了。他依于根本的人类向善之心,而后有为恶之事。"

  了解人这一本性,才能安顿自己,无论面对什么,都可以对人有信心,对自己有信心。


春辉的回应(2007年11月4日)
  基于人之本性向善,对恶人于根本上应给予谅解。然而为恶之事还须观其轻重,轻则晓之以理,规劝他改过,重则治之以法,以示警戒。如何掌握其中情、理、法的分寸,还要回到自己的修养与智慧了。

  人之本性向善,所以我们对己对人都有信心;但人间尚有诸多丑恶,却也是不争的事实。关键在于使恶人知道以恶为恶,这就有赖于人文教育的普及,人格典范的感召了。

《论语》中的仁道(九)

(按:本文原于2007年9月29日发表在Life Study Blog,现转载于此)

《论语·里仁》原文
4.5 子曰:“富与贵,是人之所欲也;不以其道得之,不处也。贫与贱,是人之恶也;不以其道得之,不去也。君子去仁,恶者成名?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,造次必於是,颠沛必於是。”

译文
孔子说:富有和尊贵,是人所追求的;不以正当方式得到富贵,君子是不会安处于这种富贵的。贫困和卑贱,是人所厌恶的;不以正当方式脱离贫贱,君子是不会去除这种贫贱的。君子去除仁德,如何称得上君子之名?君子不会在一顿饭之间违背仁道,急促匆忙之际必然是这样,颠簸流离之际也必然是这样。

朱熹《四书章句集注》注释
不以其道得之,谓不当得而得之。然于富贵则不处,于贫贱则不去,君子之审富贵而安贫贱也如此。

  不以其道得之,就是指不应当得到而得到。然而,对于富贵来说则因其不应当而不安处,对于贫贱来说则因其不应当而不去除,君子的审视富贵和安于贫贱正是以此为准。

言君子所以为君子,以其仁也。若贪富贵而厌贫贱,则是自离其仁,而无君子之实矣,何所成其名乎?

  说明君子之所以称为君子,是在于他的仁德。如果贪图富贵和厌恶贫贱,则是自己离弃其仁德,因而没有君子的实际操守,又怎么称得上君子之名呢?

终食者,一饭之顷。造次,急遽苟且之时。颠沛,倾覆流离之际。盖君子之不去乎仁如此,不但富贵、贫贱、取舍之间而已也。言君子为仁,自富贵、贫贱、取舍之间,以至于终食、造次、颠沛之顷,无时无处而不用其力也。

  终食,指一顿饭这么短的时间。造次,指急促匆忙的时候。颠沛,指颠簸流离的时候。君子之不离弃其仁德,不只是在于富贵、贫贱、取舍之间而已。也就是说君子实践仁道,从富贵、贫贱、取舍之间,到终食、造次、颠沛这么短的时间,没有一段时间或一个地方君子不用尽全力的。

然取舍之分明,然后存养之功密;存养之功密,则其取舍之分益明矣。

  然而取舍能分明,那么保存修养的工夫就能严密;保存修养的工夫严密,则取舍就会更加分明了。

程树德《论语集释》注释
论语意原:说者谓有得富贵之道,有得贫贱之道,非也。圣人尝言得矣,曰见得思义,曰戒之在得,曰先事后得。得之为言,谓于利有获也。两言不以其道得之,初无二意。若曰富贵固人之所欲,不以其道而有得焉,得则可富贵矣,然君子不处此富贵也。贫贱固人之所恶,不以其道而有得焉,则不贫贱矣,然君子不去此贫贱也。以富贵贫贱反复见意,欲人人知此理,是以互言之也。

  论语意原:郑汝谐《论语意原》二卷,乃宋郑汝谐(1126-1205年,字舜举,号东谷居士)之著,后收入《四库全书》。

  解释“得”字。有些人说有得到富贵之道,也有得到贫贱之道,郑汝谐不认同。从圣人尝试说“得”的例子中(如:见得思义,戒之在得,先事后得),都是指有利益、有收获的意思。原文两段“不以其道得之”的话,原初并没有两种不同的意思。如果说富贵固然是人所追求的,不以正当的方式而有得利,这得利就是得到富贵,然而君子是不会安处于这种富贵的。贫贱固然是人所厌恶的,不以正当的方式而有得利,这得利就是不再贫贱,然而君子是不会去除这种贫贱的。以富贵和贫贱来反复展现其中的含意,希望人人知道这道理,所以用富贵和贫贱来互相述说这道理。
总结
  这章句中的“仁”有以下的意思:

1. “仁”是使到人能够不处于不正当方式获得的富贵的修养。
2. “仁”是使到人能够不去除需要以不正当方式脱离的贫贱的修养。
3. “仁”是君子之所以称为君子的道德品质。
4. “仁”是君子在任何时候、任何地方都能坚持不违背的仁道。

Monday, February 18, 2008

《论语》中的仁道(一)

(按:本文原于2007年6月6日发表在Life Study Blog,现转载于此)

《论语·学而》原文
1.2 有子曰:“其为人也孝弟,而好犯上者,鲜矣;不好犯上,而好作乱者,未之有也。君子务本,本立而道生。孝弟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!”

译文
有子说:做人孝顺父母,敬重兄长,而喜欢冒犯上司的,那是很少有的;不喜欢冒犯上司,而喜欢造反作乱的,那是更不会有的。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上,根本建立起来,人生的大道就由此而生起。孝顺父母,敬重兄长,就是实践仁德的起点啊!

朱熹《四书章句集注》注释
有子,孔子弟子,名若。
  介绍有子,孔子的学生,姓有名若,字子有,春秋末年鲁国(今山东曲阜)人,小孔子33岁。

善事父母为孝,善事兄长为弟。
  善:善于。事:侍奉,服事。长:同辈中的年长者。弟:悌。

  解释孝与悌。关键字是“事”,指孝与悌不是抽象的理论或概念,而是进一步把内在的德性通过恰当的行为呈现出来。用“事”字而不用“行”字是在于“事”有对向性、目的性、具体性、细腻性,是把心思放在对方身上,而“行”只是去做、去动,是把心思放在自己的行为、行动上。

  所以孝就是善于用心侍奉父母,关注他们的生活细节与内心感情,通过相应的行为与行动对待他们。同样的,悌就是善于用心服事兄长,尊敬他们,乐意为他们服务。

犯上,谓干犯在上之人。

  干:干涉,干扰。犯:冒犯。在上:身份比自己高的。

  解释犯上,就是干涉与冒犯身份比自己高的人。

作乱,则为悖逆争斗之事矣。

  悖:违背。逆:逆反。争:争执。斗:打斗。

  解释作乱,就是做一些违背、逆反、争执、打斗的事。

此言人能孝弟,则其心和顺,少好犯上,必不好作乱也。
  和:温和,和谐,不对立。顺:通顺,不冲突。好:屡屡。

  首先要留意“和”与“顺”的不同,“和”是自己内心和谐,纯属个人的修养;而“顺”则要与人通顺,牵涉到人与人之间的相处。

  其次要留意“少好犯上”,而不是“不好犯上”,也就是说和顺之人很少犯上,但在必要时也会犯上的。比如,商汤伐夏桀,周武伐商纣,皆因夏桀、商纣是暴君,所以商汤、周武才会犯上征伐。

  最后,“少好犯上”的人就肯定“不好作乱”了。

务,专力也。本,犹根也。
  专:专心;力:致力;犹:如,好像;根:根本,根据。

  解释君子务本,就是君子专心一致地把力量用在根本上。这就是中国文化的精髓:“本立而道生”(道:道路,引申为方向、目标、理想),就是先看到最重要的地方(本立为先),然后在这最重要的地方下工夫,走出一条康庄大道(而后道生)。

仁者,爱之理,心之德也。
  爱之理:能爱人的道理、根据、义理、本源;心之德:心的德性、本质、性质。

  解释仁与爱、仁与心的关系。仁表现出来的,就是爱,就是无私的付出,就是孝悌。但这并不表示仁等于爱,有时仁会表现出“不爱”。比如,父母对孩子过于溺爱,有时会变成姑息,虽爱但不仁。所以要留意仁与爱的关系,是仁为本,爱为道,如此爱才会恰到好处,才有分寸。仁与心的关系,则是仁为心的性质,这性质可称之为德性。

  这里产生一个问题:朱熹说“仁为本,爱(孝弟)为道”,但原文却说“孝弟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!”,似乎是说“孝弟为本,仁为道”,这不是自相矛盾吗?以下朱熹进一步厘清这个“矛盾”。

为仁,犹曰行仁。
  解释“为仁”应连读,意思是实践“仁”。如此解释,朱熹其实是说“孝弟为本,为仁为道”,与“仁为本,爱(孝弟)为道”是没有矛盾的,因为“仁”是人最核心的本质,而“为仁”是人通过实践把“仁”展现出来,两者是在不同层次而言的。

  两者串联起来,就是“仁是孝悌之本”,而“孝悌是为仁之本”。

与者,疑辞,谦退不敢质言也。
  解释“与”是语助词,带有“不确定”的意思,朱熹认为是有子谦虚,不以肯定的语气说出道理。

言君子凡事专用力于根本,根本既立,则其道自生。
  解释“君子务本,本立而道生”,就是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,当根本建立起来,则其道路自然生起。

若上文所谓孝弟,乃是为仁之本,学者务此,则仁道自此而生也。
  教人应该专心用力在孝悌这个根本,则实践“仁”的道路就从这根本生起。

程子曰:“孝弟,顺德也,故不好犯上,岂复有逆理乱常之事。
  程子:程颐(1033-1107年),字正叔,世称伊川先生,宋洛阳(今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)人。与兄程颢为世人合称二程,程颐为小程,北宋五子之一,程朱学派的开创者。著有《伊川易传》、《颜子所好何学论》,均收入《二程全书》。

  引用程子的话进一步解释孝悌是一种顺从、顺服的德性,所以不会常常冒犯在上位的人,更何况是做出逆反道理、扰乱常规的事。

德有本,本立则其道充大。
  解释德性有一根本,当根本建立起来,则其道路就能扩充壮大了。

孝弟行于家,而后仁爱及于物,所谓亲亲而仁民也。
  解释孝悌是首先实行于父母兄长这层家庭关系上,然后我们进一步把这内心的仁爱推广到与其他人的关系,甚至是与万事万物的关系,这就是孟子所谓的“亲亲而仁民”(《孟子·尽心上》)。

故为仁以孝弟为本。
  所以实践“仁”是从孝悌开始的。要留意这句话是从生命成长的实践论而言,在这里“本”是起点的意思。

论性,则以仁为孝弟之本。”
  从本性来说,则“仁”是孝悌的内在根据。要留意这句话是从哲学分析的本体论而言,在这里“本”是本质的意思。

或问:“孝弟为仁之本,此是由孝弟可以至仁否?”
  这里提出一个问题:既然孝悌是实践“仁”的起点,那么是否可以说我们可以通过孝与悌来达到仁呢?

曰:“非也。谓行仁自孝弟始,孝弟是仁之一事。谓之行仁之本则可,谓是仁之本则不可。
  不是的。当我们说实践“仁”从孝悌开始,那是说孝悌是“仁”的其中一种表现。所以我们可以说孝悌是实践“仁”的起点,但不可以说孝悌是“仁”的本质。

盖仁是性也,孝弟是用也,性中只有个仁、义、礼、智四者而已,曷尝有孝弟来。
  盖:因为。性:本性。用:作用。曷尝:何尝。

  分析“仁”是在本性的层次,而“孝弟”是在作用的层次。程子引用孟子所谓“仁、义、礼、智”四端心(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)是人的本性,而孝悌是基于人的本性而对父母兄长发挥出来的行为表现,也就是说“孝弟”是“仁”的作用。

然仁主于爱,爱莫大于爱亲,故曰孝弟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!”
  然:然而。

  然而,“仁”主要是表现于“爱”,而“爱”最大的表现是在爱亲人。所以我们可以说“孝弟为仁之本”。

总结
  以这章句的内容而言,“仁”有以下的意思:

1. 从生命成长而言,“仁”是生命成长的起点、方向、目的、理想。
2. 从哲学分析而言,“仁”是人作为道德主体的内在根据。
3. 从实际表现而言,“仁”的主要表现是“爱”。


贻德的分享(2007年6月7日)

  朱注的“仁”为“爱之理,心之德”,与文中的“为仁”有所不同。仁为爱之理与心之德,所指的仁是一个最基本的“质”,是人最核心的,之所以为人的主要质。但要展现“仁”(即“为仁”),其基础应该是我们对最亲的人最直接真情的表现——也就是孝悌。所以论语原文是——“孝悌者也,其为仁之本与”。这中间没冲突。

  参照傅佩荣——“孝悌是人类真情的第一部与最直接表现,因而是行仁的出发点……”,不过傅不把“本”与“出发点”当作是对等的。


春辉的回应(2007年6月11日)
  不错,朱注解释“为仁”即“行仁”,也就是你所说的展现“仁”,所以朱熹是说“孝弟为本,为仁为道”,与之前的“仁为本,爱(孝弟)为道”是没有矛盾的。如你所说,“仁”是人最核心的本质,而“为仁”是人通过实践把“仁”展现出来,两者是在不同层次的。

  钱穆《论语新解》并不采取把“为仁”训为“行仁”的说法,而是指出“仁”有不同层次,“有指心言,有指道言,有指德言”。钱把这句话解释为“孝悌是仁道的根本”,这仁道就是人群相处之道。

  傅佩荣《论语》也不采取“为仁”即“行仁”的说法,而是采取“仁”与“人”相通,“为仁”即“为人”的说法。李泽厚《论语今读》也是采取“仁”与“人”相通的说法,而且还采取此说法继承原文首句“其为人也孝弟”。南怀瑾《论语别裁》干脆直接引原文为“孝弟也者,其为人之本与!”。傅、李、南皆把这句话解释为“孝悌是人的根本”。

  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认为“仁”与“人”相通的说法,不能和“本立而道生”相呼应。杨把这句话解释为“孝悌是仁的基础”,把仁当成最高道德的名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