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25, 2011

「致知」是什么?

(在傅佩荣教授的博客上,发表了这篇《「致知」是什么?》,继续分析《大学》八条目之第二条“致知”,保持一贯的严谨风格,说理立论使人信服,特此转载)   在《大学》的八个条目中,首先是「格物」,接着是「致知」,后面是「诚意、正心、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」。既然「大学」是古代贵族子弟的高等教育,教育的目的当然是要求学生「有所认知」,然后再「付诸实践」,由此达成修习的效果。因此,「致知」这一步就成为关键所在了。   细究《大学》原文,会发现其中的推理次序很有趣,就是不能离开一个「欲」字。像「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,先治其国;欲治其国者……。」欲与不欲,显然表示一个人自己要作主选择。你若选择某项目标,就要先做到某一要求。但是这段推理到了「致知」就改变了。它不说「欲致其知者,先格其物」;它说的是「致知在格物」。换言之,「致知」不是你可以欲或不欲的,而是你上大学之后「必须」作的选择。不然何必上大学?   所谓「致知在格物」,意思是:你要得到这种「知」,就须分辨你与外物(指相关的人与事)之间的关系。原文接着说:「物格而后知至,知至而后意诚……。」前面说「致知」,后面说「知至」。如果对照八目的用语,也只有这里的「致」与「至」有所不同。这种不同应该有其理由。   我们回到上一段所指出的。原文不说:「欲致其知者,先格其物」,它直接说「致知在格物」。为何不说「先格其物」?因为所谓「物」,并非某一个人所特有的「人与事」的处境,而是普遍的、共同的处境。譬如,「物」可以指涉「五伦」中的相关角色,如「君臣、父子、夫妇、兄弟、朋友」,也可以指涉礼仪、礼节、礼貌中的应有言行,进而可以指涉由历史事件所学会的为官之道。这些「物」不是某人所独有的,而是所有的大学生都会在未来的从政生涯中遇到的。因此,不可以说「格其物」,而只能说「格物」。在格物的过程中,可以不断「致知」,推求及获得这种「知」。   原文接着说:「物格而后知至」,意思是这种「知」最后会来到学生心中,让学生有所领悟。「致知」是推求的过程,「知至」则是得到明确的理解。问题在于:这种「知」是指什么?   朱熹认为:这种「知」是对众物(推而包括万物)的认知。这是不着边际的观点。王阳明认为,这种「知」是良知。这是过于主观,并且无从检证其真伪的观点。郑玄认为,这种「知」是「知善恶吉凶之所终始也」。这种观点值得肯定。且以孔子的说法来作判断。   孔子在《论语》中,多次使用「知」字。所知者有二:一是对外物或客观知识的理解,如「知礼、知言、知人」,以及大多数由「学」(包含闻见)而得知的知识。二是对德行上「善恶」的知识。当他谈到「生而知之、学而知之、困而学之、困而不学」这四种人时,所指涉的就是对善恶的认知。若非如此,怎能使用「生而知之」一词?不过「生而知之」的人很少,孔子说:「我非生而知之者也,好古,敏以求之者也。」孔子这一句话中的「知」字不够清楚。   孔子虽未明确区分这两种知,但是他肯定颜渊「好学」时,说颜渊「不迁怒、不贰过」,这显然是指后者由好学而知道并且实践了德行之知。《易经.系辞传》谈到「复卦」时,引述孔子说:颜氏之子(颜渊)「有不善未尝不知,知之未尝复行。」这也明显是指德行之知。   简单说来,致知就是「明善」。「明善」一词在《孟子》与《中庸》,都是极为关键的。详情另文再谈。   总之,从格物到致知,可以理解如下:学生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,首先要「分辨与自己相关的人与事」,由此「得知行为规范的善恶有何具体内容」。到这第二步,是每一个学生应该建立的共识。知至之后的修行,则是个人自己要负责实践的,由此接上「意诚、心正」等等后续的步骤。   《大学》强调「修身」,又以「治国、平天下」为奋斗目标,因此显然属于儒家传统。既然是儒家,就不难从孔子的言行数据找到理解《大学》的重要线索。我们谈过,「大学」是教育机构,所教的内容应该是一套完整的知识。学生明白这一套知识之后,再设法实践以改善自己的生命。   既然如此,八目之中位于「格物」之后的「致知」就特别值得留意了。《论语.尧曰》的最后一章,也是全书的压轴之作,内容是:「子曰:不知命,无以为君子也;不知礼,无以立也;不知言,无以知人也。」由这种连续三个与「知」有关的说法,可以看出孔子的观点。我们如果宣称孔子在「格物」(分辨与自己有关的人与事)之后,所「致知」的是以上这三点,我想应该不会离谱。   首先,「知命」是指了解自己的命运与使命。命运是一个人必须接受的遭遇,如家世背景、时代环境,以及直至当下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。使命则是觉悟自己身为一个人应有的抱负与志向。后者又可称为「天命」。君子是知天命与畏天命的人。其次,「知礼」是指学习社会上既定的礼仪规范,否则无法立身处世,度一个有意义的人生。孔子也曾教诲儿子「不学礼,无以立」。当然,学习规范的同时,还须深入了解这些规范的道理。譬如,孔子在回答宰我问「三年之丧」时,就不厌其烦地指出:这种伦理规范的基础在于心理情感(安不安),而心理情感又可以推源于生理需求(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)。这实在是「致知」的示范教学。   然后,有关「知言」,孔子认为对一个人要「听其言而观其行」。这方面说得较完整的是孟子,因为孟子自认为有两项优点,就是「知言」与「善养浩然之气」。所谓知言,就是「诐辞知其所蔽,淫辞知其所陷,邪辞知其所离,遁辞知其所穷」,如此一来,自然可以「知人」了。   以上三知,皆为「致知」的例子,我们确实可以合理地想象:《大学》的观点不会偏离于此。   不仅如此,孔子还说过:「我有知乎哉?无知也。有鄙夫问于我,空空如也。我扣其两端而竭焉!」由此可见,孔子除了明白一般的伦理规范之外,在实际上有人向他请教如何选择时,他并没有现成的答案,而是就别人的问题,「扣其两端而竭焉」,亦即:由正反两种角度把问题的答案剖析清楚,然后请教的人就会领悟何去何从了。这不也是「致知」的具体作法吗?   此外,「致知」不能凭空玄想,或者像王阳明说的,用自己早已知道善恶的良知去找到答案。关于良知,不妨另文再谈。这里只须省思孟子介绍舜的一段话就清楚了。孟子描写舜早年住在乡下,「与木石居,与鹿豕游,其所以异于深山之野人者几希」,这时舜与淳朴无知的百姓差不多。转变的契机在于:「及其闻一善言,见一善行,若决江河,沛然莫之能御。」意思是:等到舜「听到一句善的话,见到一件善的事,他内心立即觉悟而涌现无比的向善力量,有如江河决堤水势盛大,没有东西阻挡得住。」   我们可以合理推测:舜是由对于「善言善行」有所闻见而产生「格物、致知」的神奇效果。孟子又说:舜「好问、好察迩言」,「乐取于人以为善,是与人为善者也」。这都是类似「格物、致知」的作法。   回到我们今天的学习经验,情况也与此类似。我们从小接受家庭教育,知道基本的行为规范,但是并未有系统地「格物」(分辨我与周遭的人、事之间的关系),也谈不上「致知」(得知这些行为规范的理由),因而很少会自动走上后续的「诚意、正心、修身」这些步骤。大学的目的是教人修身以从政服务百姓的,因此对于修身之前的四个条目特别加以介绍,这么做不是很合乎逻辑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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